2019-12-15 12: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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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替换性标准是: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CS)。

2014年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一文中,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4项,另有18个子项)。其中就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项目”的取消。

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再次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

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经取消

为科学有效地评价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的能力水平,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提供者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标准应运而生。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取消后,替换性标准是: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CS)。该体系中,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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