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 11: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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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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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专项目标,未来2-3年,将建成一批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为大数据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

《通知》指出,围绕转型内容和重点将组建13个国家级大数据实验室,分别是: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记者丨黄浩

 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着力提高大数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大数据领域创新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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