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6 00: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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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或者无期徒刑。

A、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B 、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C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C

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该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判处死刑。

1案件一: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2月4日作出(2021)苏07执30号执行裁定书,正文显示:被执行人陈某某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本院作出了(2020)苏07刑初4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没收被执行人陈玉岗个人财产一万元、追缴被执行人陈玉岗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六千一百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执行。

2案件二: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6月28日作出(2020)辽02执247号执行裁定书,正文显示:被执行人周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本院于2018年1月23日作出(2017)辽02刑初50号刑事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其非法所得69479.6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后,刑事审判部门移送执行,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发布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典型案例,其中之一就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被告人黄某某通过QQ与一位境外人员结识,后多次按照对方要求到军港附近进行观测,采取望远镜观看、手机拍摄等方式,搜集军港内军舰信息,整编后传送给对方,以获取报酬。至案发,黄某某累计向境外人员报送信息90余次,收取报酬5.4万元。经鉴定,黄某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信息属1项机密级军事秘密。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接受境外人员指使,积极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黄某某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从以上案例可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一直是《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进行国家安全犯罪,损害国家安全利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如何隐藏逃避,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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